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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守则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7-03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训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守则。参加工程训练中心实训的学生应严格遵守本守则。

一、排(选)课与请假制度

1、按排课执行教学计划的由工训中心统一排课;按选课执行教学计划的,学生要按时选课。排(选)课结果公布(提交)后或过了排(选)课开放时间,排(选)课结果不能更改;特殊情况者需向工训中心教务办公室提出申请,办理相关调课手续。工训中心教务办公室地点A座308室,电话66367763。

2、学生应严格执行排(选)课计划,排(选)课后无故缺课者,第二学期(学年)重修缺课工种。只有按教学计划完成所有实训工种,该门课程才能合格。

3、因病不能按时上课者,提前向工训中心教务办公室请假并提供医院证明材料;有特殊事项不能到课者,提前向工训中心教务办公室请假并提供所在学院盖章的证明材料;紧急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事后补办相应手续。经工训中心同意请假者,由工训中心统一安排补课。

二、安全要求

1、应通过预习熟知实训工种的安全要求。

2、不准穿拖鞋、凉鞋、高跟鞋、吊带服等进入实训场所;操作设备时必须穿好全套实训服和有关防护用品,扎好袖口,头发长的同学必须带工作帽。

3、实训期间严格遵守学校、工训中心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照各实训工种的安全要求,听从老师统一安排,不得擅自操作设备。

4、实训必须在指定地点、设备上进行;未经允许不准动用他人设备和工、卡、量具等;不准任意开动电闸、开关;发生问题,立即报告上课老师。在操作设备时思想要高度集中,不准聊天、打闹,禁止背着书包操作设备。

5、发生安全事故须及时报告上课老师。

6、文明实训,保持实训工位、场地的整洁。实训完后,将设备、场地环境清扫干净,关好电源,经老师检查并签字同意后方可结束离开。综合训练及创新项目等开放的场地若两次以上因同学原因未打扫设备、场地卫生,将不再提供使用;不打扫设备、场地卫生的同学,不得再次入场加工。

三、上课纪律

1、每天实训前需认真预习实训工种对应的预习内容,并完成规定的预习报告(即实习报告的一部分,包括实训仪器、原理、注意事项等)。上课前老师将检查预习报告,未完成预习报告者不得参加实训。

2、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不得参加当天的实训;中途离开实训工种场地、未经老师许可提前结束离开的按无故缺课处理。

3、在实训场地内禁止吸烟、吃东西、玩手机,禁止戴耳机上课。不做与实训无关的事。

4、实训中应注意节约,降低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消耗,在保证实训质量的情况下尽量降低实训成本。???

5、尊重老师,虚心学习,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对实训安排或对老师有意见,可以直接向老师提出,也可向工程训练中心领导报告,还可向所在学院或教务处反映。

6、实训需要使用工具、量具、工件的,按老师要求办理借还手续,不得乱拿工具、量具和工件,原则上不能将工具、量具等从一个工种场地带到另一工种场地,更不得将公物据为己有。因自身保管、使用不当等原因丢失或损坏工具、量具和工件的需照价赔偿。

7、实训中应按操作规程和老师要求使用设备,发生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设备损坏应作出经济赔偿。

四、其它

1、实训期间须携带学生证(一卡通)。

2、每天实训带好教材、指导书、实训报告、实习日志等。未带实习日志的课后补齐,当次的实习日志成绩记零分。

3、实训开始前按班统一领取实训服,实训结束后按班统一归还。实训服丢失须照价赔偿。

工程训练中心

二0一九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