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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训练指导人员守则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7-04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保证中心工程实训教学工作安全、顺利地进行,特制定如下守则:

一、指导人员应做到认真备课,熟练掌握所有教学内容,严格按照“工程训练教学大纲”的内容和要求教学。

二、在教学中严格按照教改思路和内容进行教学。同时边教学边总结边提高。

三、实训人员要以身作则,通过言传身教,将“教学、育人、传艺”结合起来。

四、加强操作前指导,巡回指导和结束指导。

五、要求学生做到的首先自己要做到。

六、在学生出现如安全、质量等问题时,要耐心帮助学生分析,找明原因,吸取教训,不得对学生发脾气,更不能与学生争吵。

七、上班要提前到岗,做好实训各项准备工作,下班要待学生操作机床,

打扫卫生完毕,检查电器,电源确定切断后方可离岗。

八、教学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不许串岗,不吸烟,不吃食物,不看与教学

无关的读物。

九、遵守劳动纪律,做到有事请假。

十、教学语言应规范,行为要端庄,不说脏话,上班前禁止饮酒。

十一、按各实训工种劳保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着装,不穿短裤、拖鞋等。

十二、本守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